昨天電視新聞,報導這事件的罪魁禍首往裁判院提堂,再一次勾起我們的記憶,再一次勾起了我們的不安情緒。看著電視畫面,他忽然行到死者家屬前下跪,低頭認錯。那一刻的心情十分矛盾,排斥感覺又再出現。
我相信死者家屬那一刻的心情會更加複雜。
如果醉駕司機羅少權一直保持沉默,沒有任何道歉或認錯的話,我們可以一直臭罵他的醉駕行為所造成的悲劇。我們的悲憤可以繼續投射在一個無責任的「衰人」身上。可是,他跪在受害家屬前認錯,並不似陳冠希那種經過計算的偽裝表演,你會覺得他的道歉行為,是一個已經飽受折磨,受盡精神折騰和壓力後的悲鳴。那一刻會不期然的對這個罪人興起惻隱之心,但又不能否定他的罪行。在眾人心中,就認定他是衰人罪人,滿腔憤怒既不會因為他的道歉而平息,但卻忽然宣洩不出,鬱在心裡好不難受。這就是我所說難受的排斥感。
家屬的反應一定是不會接納道歉,否則,家屬們的怨恨負能量就得不到出路,更會覺得對不起被害的死者。正如其中一位死者家屬所言:「先坐監才考慮原諒。」
既然道歉認錯只是徒勞無功,仍要做嗎﹖
道歉認錯是一定要做的,因為這可以減輕自己的良心責備,也可以獲得社會部份人的同情。







